盘点所得资料与账目核对结果,如发现账物不一的现象,则应积极追求账物差异的原因。差异原因的追查可从下列数项着手进行:
1、账物不一致是否确实,有否因料账处理制度有缺点而造成料账无法确实表达物料数目的事情。
2、盘盈盘亏是否由于料账员素质过低,记账错误或进料、发料的原始单据丢失造成料账不足。
3、是否盘点人员不慎多盘或将分置数处的物料未用心盘,或盘点人员事先培训工作进行不彻底而造成错误的现象。
4、对盘点的原委加以检查,盘盈盘亏是否由于盘点制度的缺陷所造成的。
5、盘点与料账的差异在容许范围之内。
6、发生盘盈盘亏的原因,今后是否可以事先设法预防或能否缓和账物差异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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